消除处理亿元挪用资金大案的中梗阻
2017-12-26 11:45:41 来源:西安网

湖北一桩涉案过亿元的挪用资金大案,在武汉检方将其公诉至武汉法院后,法院以没有管辖权为由,将案件退回检察院。因管辖权争议此案“卡壳”近一年。之后,湖北省检察院就指定管辖向最高检请示,获得批复后,将案件移送至山东检方。现由山东省青州市检察院负责此案审查起诉工作。被害单位武汉凯森化学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凯森公司)代理律师许桂娟告诉记者,此案目前再度“搁浅”,至今已严重超过法定审查起诉期限,青州市检察院仍未作出起诉决定。(12月25日新华网)

习近平总书记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然而,因为管辖权争议,这起亿元挪用资金大案竟然“卡壳”近一年。对于武汉凯森公司来说,其权益迟迟得不到维护。那么,到底哪里出问题了?此案至今已严重超过法定审查起诉期限,在这段时间内,青州市检察院仍未作出起诉决定。而从网上流传的嫌疑人王某某拿着最高检盖有院印的指定管辖书面批复的照片看,这样的照片属于刑事诉讼卷宗材料,如何泄露给嫌疑人的?不得不让人产生怀疑。

武汉凯森公司收购了青州奥纳斯化工有限公司,青州奥纳斯化工有限公司财务上执行武汉凯森公司的财务制度,定期向武汉凯森公司提交财务报告是应该的。然而,王某某过了一段时间却不这么做了。武汉凯森公司作出相应调整是可以理解的。在这段时间内,王某某挪用了武汉凯森公司的一亿多财产,将其划入个人账户,给武汉凯森公司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武汉凯森公司积极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正当的。司法机关应该积极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确保武汉凯森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失。

然而,这起经济案件却拖延了这么久。一个重要原因是管辖权争议。本案需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请示、汇报,但相关法律均未规定请示、汇报的时间。湖北检方得到批复后,将此案移送至山东检方。山东省检察院将案件指定青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可从9月2日到现在,青州市检察院仍未作出起诉或不予起诉的决定。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本案比较棘手。另一方面,可能是对此案不够重视。日前,最高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指出,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要注意提高办案效率、依法从速办理,切实防止久拖不决。我们理解司法案件的侦查需要时间,但这么长时间未有进展,不得不让人怀疑相关方面努力不够。

在这起案件中,王某某涉嫌挪用巨额资金,给武汉凯森公司造成的损失显而易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王某某有多大的本事,相信正义终会得到彰显、邪恶终将得到惩处。只是,消除处理这件亿元挪用资金大案中的中梗阻,需要相关方面更加努力。司法机关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这起案件长期悬而不决,会降低当地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当地司法机关需要引起警醒,切实提高这起案件的办理效率。(赵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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