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人情往来”成为贪腐的发力器
2018-01-05 09:25:31 来源:汉网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忠市政协原副主席叶铁强(副厅级)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铁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9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受贿罪。(1月4日 《法制日报》)

众所周知,中国人情文化历史悠长,这种“人情往来”本是民间老百姓之间互相加深感情、互帮互助的传统模式,不具有任何的危害性,是一种个人行为。所以,倘若是在亲朋好友间互赠礼金,真心诚意的人情往也就无可厚非。但是,随着送礼风气漫延,逢年过节、红白喜事、乔迁新居等却成了给领导干部送“红包”的机会。在行使公权力、担当民生重任的领导干部中,各种“人情往来”恐怕就不仅仅是代表个人行为的加深感情、互帮互助了。

自中央出台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反腐败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从严管钱、管人、管物、管事、管言行的制度迅速出台,取得了辉煌的成果。官员“借宴敛财”之风已得明显遏制,被追责甚至“落马”的官员不在少数,确实给“风俗”腐败开出了一剂“良药”,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然而,从历次中纪委公布的案例来看,婚丧嫁娶中的这种风气仍需要重点整治,领导干部的“宴席腐败”和“借宴敛财”在一些地方仍时有发生,不得不引起警醒。

正如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一些人打着人情礼仪的幌子,把婚丧嫁娶、添丁增岁当成了权力寻租、受贿敛财的良机,把正常人际交往,搅成了一幕幕权钱交易、私相授受的丑剧,实际上是一种“亚腐败”。显然,这些干部混淆了礼与贿,情与法的界限,严重侵蚀干部的廉洁性,甚至成为官场、商场的“潜规则”。如此,人情往来、风俗习惯的合理性就成了一些干部敛财的“挡箭牌”。

为此,笔者认为,要警惕“人情礼仪”成为借宴敛财的挡箭牌。党纪严于国法,党政官员要严格自律,严格区分正常人情往来,不能触碰腐败的“高压线”。要真正遏制腐败还需要从源头上抓起,提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就是关键所在,摒弃特权思想才能更好地在各种“人情往来”中守好底线,曾报道,像四川蒲江规定婚丧喜庆中的礼金限额、广东廉江限制红白喜事的宴席数量……等等,这些都是治理风俗习惯腐败的有效尝试。

我们相信,唯有适时推进完善规章制度,让治“风”之策及时制度化,并且与官员考核晋升机制结合起来,才能真正让纠风防风机制常态化。(文/涪江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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