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法内之地”,万不可为所欲为
2018-04-20 21:02:21 来源:汉网

网络直播火爆,然而直播平台绝非法外之地,一旦违法,将会受到严处。18日,武汉交警将在网络平台上直播驾摩托车在城市道路上“耍酷”的金某查获,依法行政拘留10日。(4月20日 武汉晚报)

直播平台用户通过虚拟网络分享生活瞬间本无可厚非,但是随着网络平台的火爆,为吸引更多观看者“刷钱”,“送礼物”,越来越“出格”,博人眼球的直播悄然兴起。

为寻求刺激,网络主播挑衅交警“耍酷”,最终受到法律严惩。主播生活在“法内之地”,不能一时起兴,“忘了自己是谁”,触及法律底线必然受到严惩。吸引直播流量,背后是巨大的变现经济利益驱使,但是通过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分”直播,引起观看者的兴趣,进而为主播刷礼物,变相烧钱,实属“灰色”收入。就算主播此种过分行为不是为了刷钱,为虚荣心逞一时之快,也是对生命极不负责的行为,应该为其付出代价。

作为观众,应该有对直播平台内容进行筛选监督的责任。发现淫秽、色情、暴力等低俗内容,应该主动抵制,积极举报,不能放任自流。直播平台用户中有大量未成年人存在,这些内容很可能危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同时存在跟风效仿隐患。如果观众发现不及时制止,那么就很可能发展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定时炸弹”。

直播平台作为用户直播质量监管的主体,对发布在平台上的内容应该进行实时监控,发现不法行为除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外,应该及时予以制止。既然内容发布在直播平台上,平台就有责任有义务为观众提供良好绿色的直播环境和优质内容,发现低俗内容及时联系主播,进行清理,并根据违反平台规定的有关处理办法予以严惩,起到警示作用。

网络安全管理相关部门也应该对发现的不法行为和直播平台乱象及时整治,实时监管。良好的网络环境需要平台,监管部门,用户等等大家共同努力,而只有营造和谐绿色的直播环境才能让我们的孩子放心上网,还网络一片“蓝天”。(文/聂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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