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内玩失踪还能分割家庭财产?
2016-07-13 07:14:00 来源:武汉晚报

法官殷晓艳正在接听热线。

记者杨少昆摄

本报讯(记者杨蔚通讯员李金星)“当初为了表示诚意,在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哪想到她会突然失踪,回来后又要离婚分财产。”罗女士说到弟弟的婚姻非常气愤。可房产证上白纸黑字写着女方的名字,又十分无奈。

罗女士的弟弟5年前再婚,女方带着一个10岁的女孩嫁给他。再婚前,罗女士的弟弟名下有两套私人房产,为了表达诚意,罗女士弟弟在婚后将两套房产都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不久前,女方带着她的女儿突然失踪了,还带走了家里所有的证件。再回来时,女方表示要离婚,并且索要罗女士弟弟其中一套房产以及100万元钱。

“虽写有名字,但毕竟是弟弟的婚前财产,况且婚内突然失踪也应该是婚姻过错。”罗女士希望能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让女方不能分割弟弟房产。

“这两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武昌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殷晓艳表示,罗女士弟弟将原属于其婚前财产的房产所有权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就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约定了各自的份额比例,就按约定处理,如没有约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大小、结婚年限等各种因素来综合确定分配比例。

同时,殷晓艳法官还指出,我国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是指重婚,家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突然失踪,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过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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