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蝶通讯员金睿实习生王雪莹)因灾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保费,救灾受伤人员可简化就医手续,受灾地区初高中毕业生可免试就读技工学校享受助学金……昨天,市人社局推出4项措施,为防汛抗灾提供民生保障。
对于依法参保但因灾不能正常经营的困难企业,经审核批准,可参照享受特困企业缓缴政策,允许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征收滞纳金,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的待遇不变。对因灾不能正常及时到社保服务窗口或社区办理社保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各社保经办机构采取主动提醒、上门服务、错峰集中服务、周末延时服务、优化流程等措施,及时提供服务。
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及时认定、快速办理、按时发放因灾死亡参保人员的一次性丧葬费、抚恤金,做好个人账户的退还和继承等工作。简化就医手续,凡因在洪涝灾害救灾中受伤或患病的参保人员需要住院的,可采取先接收住院、再办理住院手续的办法,保证参保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对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转外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及时审核报销。
凡参加抗洪救灾工作的干部职工,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下落不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并保障工伤待遇支付。
对有就业需求的受灾地区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援助;对受灾地区初高中毕业生如有意愿就读技工学校的,实行免试入学,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政策;对受灾地区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按照现行政策尽快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全力帮扶一批因灾受损困难职工、群众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