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需优化发放标准
2016-07-17 07:15:00 来源:武汉晚报

余明辉

如今已逐步进入盛夏,全国各地气温一再看涨。对于劳动者来说,在高温天气下作业可以领到多少高温津贴?记者梳理了目前各地公开的高温津贴实施办法,各地标准在每月100元至240元不等,发放月份也不相同。

从各地的标准看,高温津贴存在着明显的各地高低不一,各自为政的现象,有的月标准仅100元,有的高达240元。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异?虽然国家《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了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但具体发放标准多少,却由各省市自定。

这就意味着,在高温津贴制定上各地存在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不但制定时间、调整时间、发放的计价方式等较随意,即便是在具体的发放数额确定上,自由度也比较大。也许相关部门是从权力下放、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等角度考虑,才做出这样的安排,但却引发了一些副作用。

高温津贴制定权下放的主要初衷之一是考虑到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比如经济并不很发达的山西已经是240元/月的标准了,但作为发达地区的广东才150元/月、北京最低才120元/月。这不仅暴露出一些地方在使用地方自由裁量权时的不严谨和不严肃,也伤害着社会公平。

同时,高温津贴虽然和户口无关,但是却和工作地有关。也就是说,高温津贴是根据工作地的不同决定着发放数额的高低不同。如果建立一套全国统一的,或者地方有限自由裁量权的高温津贴标准制定和发放制度,就不会存在这些问题。

近些年,国家相关部门纷纷将权力下放,赋予地方更多的裁量自由权,在政策制定、法规出台等方面都体现出地方特色。可一些地方在获得裁量自由权后,不能谨慎用权、合理用权,也不能有效兼顾各方利益,没有做到科学、规范合理制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使国家政策的暖意在此打了折扣。

细微之处见真情。高温津贴发放标准看似小事一桩,但却能有力体现社会公平,更彰显着政策关怀,对于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应该本着人本、科学、公平的原则,兼顾平衡综合考虑,给出符合社会心理的结果,让这一政策的善意最大限度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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