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Ⅱ级响应
2016-07-29 07:18:00 来源: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陶盼通讯员吴弢李伟)鉴于全省大部地区前期洪涝灾情基本稳定,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省减灾委、省民政厅于昨天12点终止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Ⅱ级响应。

今年梅雨期,我省连续遭遇多轮强降雨过程,由于降雨强度大、覆盖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造成部分地区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城乡渍涝严重,给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针对梅雨期灾情,省减灾委于6月19日启动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Ⅲ级响应,7月2日又根据灾情变化将响应等级提升至Ⅱ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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