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悔 明忠回忆录22
2016-08-14 23:56:00 来源:武汉晚报

李娜编辑整理

吕正惠校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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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店分所判刑确定

他又拿一双筷子,竹子做的,把竹子皮剥下来,削到很薄,插到手铐孔里,一下就打开了。那牢里关着不少鸦片案的人,对他们来说,最惨的是没有鸦片了,犯起瘾来没法子,一直哀号,眼泪鼻涕直流,有个人整整叫了几个礼拜。

我的案子就是在新店的时候判的。因为我始终没有承认参加共产党,而只承认参加了“社会革命党”,他们查来查去也查不到这个党还有什么人,刑求我又不承认,又找不到其他证据,最后就判我十年,理由是在他们“二二八”的黑名单上有我。宣判的时候,我说:“我没有参加共产党的地下组织啊。”法官说:“‘二二八’就有组织啊。”我说:“蒋介石一九四九年撤退来的时候,不是宣布‘二二八’不追究吗?”法官说:“没有错,不追究才判你十年啊,如果要追究的话,你十条命都不够判,所以你要感谢当局的宽大。”

我们那个案是个杂案,把一些无法归类的人一起判。其中有一个叫辜金良,他很早就被抓了,但老是找不到他的证据,他也什么都没讲。他曾经几次因为别的案而被调问,但总找不出他跟这些案的关系。有一次他又被调问,法官说:“怎么你又来了?”辜回答:“又不是我想来的。”最后,他被判十二年。其实,他跟张志忠关系密切,如果找到证据,是要判死刑的。我们有一次在绿岛打起来,我突然停手不打,他说:“怎么不打了?”我说:“你年纪比我大,我不能打你。”后来我们就成为好朋友。出狱后,我介绍他跟许金玉结婚,他们在屏东做咸鸭蛋,刚开始非常辛苦,后来就赚钱了,赚了不少。我第二次出狱,组织政治受难人互助会和劳动党等团体,他非常支持,捐了很多钱。后来他中风,躺了几年才过世。蓝博洲访问过他,不晓得整理出来了没有,这个人是不能忘记的。(按:辜金良的口述已收录在蓝博洲著的《老红帽》[台北:南方家园,二○一○]里。)他的太太许金玉,也很了不起,好像有很多人访问过她了。

在新店正式判决后,按理我要被送到军人监狱,但军人监狱人满为患,我又被送回“军法处”。回到了一区十二房,碰到了中学同学岸本的舅舅蔡瑞钦。岸本就是受他两个舅舅影响,才会在雄中的时候就有民族意识,骂日本人。蔡瑞钦后来被枪毙,另一个舅舅蔡瑞洋,自首了。蔡瑞钦死前,写了一首日本和歌,大意是:太太带着孩子来看他,却不被允许见。是很伤感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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