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 出行旅游安全莫大意
2016-08-30 09:13:00 来源:武汉晚报

中秋、国庆节假期临近,届时全国将迎来一大波出境游、国内跟团游、自驾出游潮,近年来旅游安全事故频发,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呼吁游客在做好旅行攻略和预防风险的同时,游客还应提高保险意识,做好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为自己和家人撑起保护伞。特别是学生、老年出游群体,学生群体好奇心强、自控力较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足,以及缺乏社会经验等实际情况。

在选择旅游线路和产品时,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慎重选择。如要选择跟团旅游,一定要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同时一定要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知晓双方的权利义务。旅途中要有极强的集体观念。要统一行动,不得擅自离团。同时,要记清楚导游和同伴规定的集合地点和时间,随身携带导游和同伴的电话号码,一旦脱团及时电话联系。旅游过程中一定不要单独行动,更不能不经导游同意私自决定或改变旅游地点。

注意财产安全。到达酒店入住时,最好将贵重的物品寄放在前台或客房中的保险箱内,入睡前应检查并关好房间的门窗,并插好防盗链。结伴旅游乘坐长途交通工具时,应尽量轮流休息,以保证随时有同伴看管财物,不要将物品交给陌生人看管。

注意人身安全。出游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到海边游玩切忌到水域情况不明的地方下海或单独下海;参加潜水等对身体有特别要求的旅游项目,一定要如实向导游等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爬山游玩,切忌冒险,同时做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乘坐旅行大巴一定要系好安全带,以防发生意外。

罗丹凤(出境游领队):以出境游为例,领队出发前会在机场召开行程说明会,反复提醒游客旅游目的国的法律法规、风土人情,让游客出行前了解旅游目的地情况。每天自由活动之前,提示游客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选择游玩项目,建议游客避免参加不安全项目,如滑翔伞、潜水等高风险项目。

我们还会给每个客人发放纸质旅游风险警示及健康承诺约定,充分告知游客旅行中存在的风险与防范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部分摘要

相关链接

第五十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十二条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中国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时,有权请求我国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协助和保护。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记者严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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