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焰火”费240元
2016-09-19 03:51:00 来源:武汉晚报

村干部被通报批评

2015年蔡甸区开展财务票据大检查发现,后官湖生态宜居新城某村党支部书记杨某某于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在村集体财务签字报销用途不详的“焰火”费用240元,以及少量香烟费用。办案人员说:“杨某某身为村党支部书记,用集体资金支付不合规定的‘焰火’、香烟等费用,虽然数额不大,但影响很坏,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记者王雪通讯员周昶段晨晨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