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期内竟再次违规发放补助
2016-09-23 08:39:00 来源:武汉晚报

昨从黄陂区纪委获悉,该区制定《黄陂区领导干部实时报告个人有关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和区管副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需及时报告的10种发生动态变化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今年1至8月,该区纪检监察系统立案218件218人,同比增长100%,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个,给予纪律处分38人。

57岁的周某某是黄陂区某服务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1986年7月入党。2013年,黄陂区成立某项目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和区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区财政局向该服务中心下达专项工作经费45万元。2014年12月,验收工作结束后,周某某等领导小组4名成员集体研究,以“验收作业温度高”“劳动强度大”“聘请第三方机构验收工作成本大”等为理由,形成意见:根据验收考勤记录,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发放“基地验收野外高温加班作业补助”。周某某于2014年12月17日、29日、30日分三次审批,以上述补助名义,向参与验收的28名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共计46150元。

此前的2014年4月,周某某因对“该服务中心违规收取企业某项服务费”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鉴于周某某在处分期内再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放津补贴,2015年4月15日,区监察局决定不解除其所受行政处分,延长其行政记过处分期6个月,并建议区委、区政府免去其该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职务。

2015年7月13日,区委决定免去周某某的党委书记职务,7月17日,区政府决定免去周某某的主任职务。

记者王雪通讯员陈塬乐刘晓锋段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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