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雪)昨日,省纪委通报了省统计局《中国信息报》湖北记者站站长李明星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其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李明星在任省统计局直属单位《中国信息报》湖北记者站站长,并兼任《统计与决策》杂志社社长期间,在领取省统计局工资、各项奖励和补贴的同时,还按照工作量从《统计与决策》杂志社违规领取兼职报酬合计30.45万元。在初核期间,李明星主动退出全部违纪所得。省直机关纪工委给予李明星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强调,李明星作为省直单位党员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却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性质严重。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反躬自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