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探索 新型利益分配机制
2016-10-15 07:08:00 来源:武汉晚报

昨天公布的《武汉市深化改革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巡游出租车,鼓励、支持和引导经营企业、行业协会与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市场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鼓励经营企业探索按单提成或按班费制结算的新型利益分配机制。

推广使用符合有关规定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方便乘客出行。支持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个体经营者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实行组织化管理。

车辆营运许可期限统一为6年,起始期为对应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上记载的“注册日期”,终止期为对应车辆实际退出营运的时间。记者胡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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