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司机注意 3月1日起处理交通违法政策有调整
2018-02-13 14:44:00 来源:荆楚网

湖北车主请注意了:

这也就意味着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厅、各便民服务点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

3月1日后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需要先进行面签,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举个例子: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如果小王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他也只能处理小李车辆3月5日以后的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哦。

蜀黍提醒:驾驶非本人车辆产生交通违法的驾驶人,请在3月1日前,尽快通过自助机等渠道,处理交通违法。

还没有实名注册怎么办?别着急!办理实名注册有2种途径!请注意,不同实名注册途径可绑定的车数是不一样的。所以,请仔细看好以下内容:

两种注册途径及对应绑定车数

1、交管12123手机App

只允许申请绑定1辆非本人机动车

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互联网服务平台已注册用户

绑定后可以办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2、交警大队、车管所窗口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

累计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得超过5辆

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用户绑定

如何进行实名注册

1、交管12123手机App

绑定过程中,需要按照提示填写相应的资料信息,具体资料信息如图所示:

第一步 :下载APP进行个人用户注册。

第二步 :在首页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选择“非本人机动车”,按照提示提交相应的资料信息:

第三步: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 App告知申请用户;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2、交警大队、车管所窗口绑定车辆需准备资料: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填写申请表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的,还需要提供:被绑定车辆的车主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只有通过以上途径实名注册后才可以在自助渠道办理交通违法,还没有实名注册的车主、驾驶人请尽快进行实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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