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校园欺凌 不能回避 惩戒教育
2016-01-09 06:32:42 来源:长江日报

应对校园欺凌

不能回避

惩戒教育

□鹰远(新疆职员)

在美国读高中的十几名中国学生,因琐事将两名女同学绑架至当地一处公园,对其进行了长达近7小时的折磨、殴打和恐吓。此案中有3名未成年人被捕,其中一名嫌犯的父亲还因为意图贿赂受害者被捕。3人日前被判获刑6至13年不等,刑满后将被驱逐出境。

梳理国内近年来频发的诸多“校园欺凌”事件,也多是群殴居多,以多欺少。但此类事件发生后,行为人往往因未成年人或犯罪情节较轻而没有受到刑事处罚,道德说教后多是仅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目前,我国在处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时,一方面强调对受教育者或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却对青少年之间的欺凌现象及严重后果研究不足,总是侧重用道德教育和行政处理方式解决问题,导致法律对青少年警示作用削弱。

每一起青少年暴力事件的背后都隐藏着多种原因,但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明天,警惕校园暴力,关注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国家的未来,我们责无旁贷。要防止校园暴力,应将非暴力灌注到青少年成长教育全过程,并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如以色列要求每一所学校都建立全校的反欺凌体系,在容易发生校园欺凌的地方,如放学后的走廊和厕所,或教师监控不力的时间段,增加警力和教师等;英国采取学校为主,结合家庭、社会、司法的综合预防模式,制定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政策法规;德国的打击力度最大,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小霸王”,校方有权把他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

目前,针对国内“校园欺凌”事件隔三差五震惊舆论的现状,有学者指出,善花结出恶果首先是惩戒教育缺失。教育没有合法惩戒权,单一的道德说教没有震慑力;其次是相关“反校园欺凌”机制阙如。“留学生凌虐同学获刑”,更大的启示在于,我们该尽快改变对校园暴力的极度容忍。

青春期的躁动不是暴虐的借口,年少无知也不是欺凌他人的理由。遏制泛滥的青少年戾气,必须要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围绕校园欺凌现象建立起社会共治防控机制、干预机制,逐渐遏制校园欺凌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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