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10日就“快播”案发表谈话说,所有利用网络技术开展服务的网站,都应对其传播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和治理的根本原则。“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已成为互联网业界和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大家必须共同遵守。
姜军表示,网络淫秽色情污染社会环境,败坏社会风气,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各界对此深恶痛绝,人民群众要求严厉整治的呼声十分强烈。网上的淫秽色情已经成为社会毒瘤,要坚决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对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以及传播淫秽物品如何处罚进行了规定,且在这两部法律的基础上,我国还出台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二)》,对通过网络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如何进行处罚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解释。任何在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网站、提供淫秽色情信息服务者,都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1月7日、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单位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
姜军表示,近期司法机关对“快播”涉黄案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将起到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姜军说,为维护网民自身权益,共同净化网络空间,国家网信办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举报网址:www.12377.cn;举报邮箱:jubao@12377.cn;通过举报中心官网、各大应用商店下载安装“网络举报”客户端,通过移动互联网举报网上有害信息。
辩护人的质疑没有证据
检方
快播案庭审焦点
涉案服务器是否
可做呈堂证据
“涉黄”视频鉴定结果不准确
辩方
快播利用正常经营行为掩盖犯罪
快播公司及被告人
有没有罪
淫秽视频比例逾7成
快播是色情网站受害者
快播怠于打击涉黄网站
打击力度是否有效
涉案服务器
视频内容
鉴定公司与快播有利害关系
快播曾获特殊贡献奖
2007年12月
快播案始末
2014年4月
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接到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对快播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一案立案调查,并抓捕多名犯罪嫌疑人
快播CEO王欣潜逃至境外
对快播公司最终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2.6亿罚款
王欣在韩国被抓获并被押解回国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快播公司及王欣等人提起公诉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2014年
6月26日
案发后
2014年
8月8日
2016年
1月7日-8日
2015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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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的辩词再精彩
也不配赢得掌声
这两天,刷爆微信朋友圈的莫过于快播案庭审了。
1月7日、8日,快播涉黄案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面对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指控,技术出身的快播CEO王欣在法庭上展现出不凡的辩论技巧,将公诉人提起的控罪一一否认。从法庭辩论中看,被告方快播团队成员和辩护律师们的发挥可以说得上精彩,一句“做技术不可耻”也在网上激起蜂拥转发,甚至还有人把辩词编成段子传播,鼓掌叫好的声音不绝于耳。
谁也不会想到,2016年中国互联网开年第一案竟是这样的开局。目前,快播案正在审理过程中,是否违法犯罪,如何定罪量刑,都应交由法庭来裁决,在法律范围讨论。被告人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是公民的权利,律师的辩护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可问题是,在庭审现场公诉人的表现也许真的不够好,但不能因为辩论精彩就混淆了是非黑白,也不能因为转发的人多就占据某种“道义”高地。
事实是什么呢?无论是在快播被调查的阶段,还是庭审前后,有不少网民承认通过快播获取淫秽视频这个事实,认为尽管有很多播放软件可用,但选择快播就是因为它“无法替代”的作用。快播在几年中,因侵权等原因多次被处罚。当然,在审判中这些能否作为证据采用,是法律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在道理上需要厘清的一点是,面对这些,如果仅靠几句“精彩”辩词就说“快播不黄”,岂不是掩耳盗铃?面对这些,如果不加谴责反而视而不见甚至同情,岂不是咄咄怪事?
法律禁止的行为难道仅仅因为“愿打愿挨”,就可以合法化吗?正如王欣所说,做技术不可耻,但技术背后的人应该有是非,分对错。我们都应该尊重快播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不过有句话也应该明白:违法不违法,不看谁更伶牙俐齿,快播的辩护不配赢得掌声。据人民日报
来源/新华社制表/毛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