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对科研工作行政干预
2016-01-14 06:02:43 来源:长江日报

为进一步优化学术环境,落实扩大科研机构自主权,国务院办公厅13日发布了《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快实现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确保科技工作者增强创新自信,维护科技工作者在科研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到2020年,在影响学术创新的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尚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主要有两个特点。

一是问题导向鲜明。当前的学术环境主要存在两类问题:一类是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一系列干扰、束缚学术自主权的固有弊端,特别是行政化干预过多、“官本位”等陋习,影响了科技人才创新积极性的发挥;另外一类是科技界内生的评价方式被行政化、指标化的方式取代,部分科技工作者自律不够,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意见》直面影响学术创新的制度障碍和机制藩篱,列出负面问题清单,围绕科技工作者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问题,不回避、不绕弯,对每一个问题都明确标志性举措,聚焦问题,解决问题,防止不作为。

二是硬化措施。《意见》按照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宏观目标与具体任务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协同相结合的原则,系统梳理提炼我国目前在学术创新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解决思路和努力方向,突出内容的涵盖性、措施的针对性,提出了5个方面28项具体措施、5个责任主体23项分工职责。可以说《意见》是一份定位高、重操作的文件。

意见中有一处连续使用了四个“不得”和五个“不准”排比句。尚勇称,用“不得”这种否定语气,是设立一道“警戒线”,规范科研管理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行为边界。从思想上树立起边界意识,统一认识、统一思想,才能推动操作层面更好地落实。

尚勇表示,五个“不准”是对科技工作者提出的自律要求,是针对学术不端行为所做的具体规定,是科技工作者在科研行为中不可逾越的“红线”。对违反科学道德行为的严格限制,就是对科技工作者学术自由的保障。文件还专门对违反科学道德的行为增加了惩处措施。如“向社会公布”、“在项目申报、职位晋升、奖励评定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等,以起到警示作用。

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

解读>>>

保证科研时间

不少于六分之五

《意见》在营造浓厚学术氛围的举措中,明确用于科研和学术的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六分之五。

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尚勇称,“用于科研和学术的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六分之五”这个提法最早源于1961年中共中央批准的《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若干意见》,当时是六天工作制,据此规定“保证科技人员每周有5天时间搞科研工作”。这个规定为我国科学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时至今日,很多科学家不得不为了非科研工作花费大量时间。减少行政化、社会化活动对科研工作的干扰,给科学家更多的科研时间,使他们能够解除后顾之忧、排除名利扰动、专心学术研究,对于科技创新非常重要。如果规定过于笼统化,则相当于没有要求,因此《意见》重提了“六分之五”这个具体要求。据人民日报

多项举措优化学术环境

维护科技工作者自主权

◎尊重科技工作者科研创新的主体地位,不以行政决策代替学术决策

◎推广以项目负责人制为核心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赋予创新型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

◎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采用更加开放的用人制度,自主决定聘用流动人员

﹃做减法﹄优化学术环境

◎优化科研管理流程,避免让科技工作者陷入各类不

必要的检查论证评估等事务中

◎消除科研院所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和“官本位”

弊端,实行有利于开放、协同、高效创新的扁平化

管理结构

◎不得以“出成果”名义干涉科学家研究工作

◎不得动辄用行政化“参公管理”约束科学家

◎不得以过多的社会事务干扰学术活动,不得用“官本

位”、“等级制”等压制学术民主

◎不准在科学研究中弄虚作假,严禁计算、试验等数据

资料造假

◎不准以任何形式抄袭盗用他人的论文等科研成果

◎不准为追求论文发表数量和引用量粗制滥造、投机

取巧

◎不准利用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代写或变相代写

论文,或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

◎不准违反有关规定,在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人才

评价等学术评审中拉关系、送人情,亵渎学术尊严

﹃做加法﹄营造优良学风

◎改变科技资源配置竞争性项目过多的局面,对国家

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基地以稳定支持为主

◎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

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

◎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对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应

用研究、成果转化等不同活动的人员实行分类评价

◎允许科学家采用弹性工作方式从事科学研究,确保

用于科研和学术的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六分之五

◎支持更多年轻科学家担任项目负责人、组建团队承

担重点课题、成长为学术带头人

◎健全全国优秀青年科学家的奖励制度,增加对青年

科技工作者的资助强度并扩大覆盖面,支持其开展

原始性创新研究

政府

减少对学术活动的直接干预。建立应对潜在技术风险的合理程序,制定管理计划与伦理规范,明确科技工作者对涉及社会利益与风险的科学争论应负的社会责任

推动各类公共资金资助的科研成果优先在我国中英文期刊上发表,推进已发表科研成果在一定期限内存储到开放的公共知识库,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高校和科研院所

宣传

加大对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创新、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多元包容的良好学术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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