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及利害相关人可查询不动产信息
2016-01-22 11:26:44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蔡木子)昨日,东湖高新区保利时代一对夫妻业主,领取了武汉市首张《不动产权证书》。到今年10月底之前,全市均将实施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将全面取代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每栋房屋均有唯一“身份证号”

翻开新鲜出炉的武汉市首张《不动产权证书》,记者看到,证书相比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增加了镭射标签和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单元号由28位字母数字混编而成。据介绍,这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的“身份证号码”。

据介绍,编制不动产单元号的过程很复杂。某个不动产单元要编这个号,首先将单元比如说某一个房间落到某一栋,栋要落到宗,宗要落到实地,空间位置准确性落实是很复杂的技术工作。

除省直机关房改房登记及首次交易、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在市级(市民之家)申请登记外,其他类型的不动产登记均由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市民可以一站式办理证书

据介绍,未来,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都将被纳入不动产登记,10种产权证明均被《不动产权证书》代替。

10种产权信息将通过信息共享系统共享,市民可以一站式办理土地、房产等方面证书,并能通过统一平台管理,像查银行账户一样实时了解自己拥有的所有不动产现状,并使相关交易更安全;不动产登记后,私人财产权属更加明晰。

国家机关可依法查询相关资料

不动产登记后,个人隐私信息是否会被泄露?这是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

相关部门介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明确规定,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才能够查询信息。但是,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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