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思思通讯员陈澜)日前e租宝事件遭新华社披露,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成为投资者关心的焦点。昨日,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投资理财要多听取专业投资人士的建议,牢记非法集资4大特征,进行识别。尤其对开设门店销售所谓理财产品,承诺固定收益和回报的财富公司,投资公司应该保持高度警惕。
新华社近日报道,e租宝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人数达90万之多。
由于理财观念的日益普及,各类理财投资机构涌现,投资理财市场鱼龙混杂。市金融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期,我市投融资理财、管理、咨询类公司快速发展。这类属于中介服务类企业的公司,既不属于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也不具备对公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牌照和资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能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
但是,目前部分公司在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投融资信息服务的同时违规操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假宣传、误导宣传、资金归集、资金代管等行为,有的甚至出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出资人利益,影响我市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市金融局建议,广大市民特别是针对不熟悉的产品或产业应谨慎投资,切勿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的承诺,多考虑背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谨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武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士提醒,非法集资具有四大特征: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为: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铺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陷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造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人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收益率判断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率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非法诈骗嫌疑。
2.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相关业务活动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3.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有权法定部门核发的业务许可文件,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看其从事的筹集资金活动是否超过经营范围,是否经有权法定部门批准,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存在超范围经营,则有欺诈嫌疑。
4.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5.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6.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社会公众可向有关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作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