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辜先生在使用手机浏览器时,发现一则手机销售广告信息称:原价1299元,现价599元,辜先生用电话订购了一台,货到付款。
签收付款时,辜先生没有开箱查验商品,结果等他开机使用,发现手机黑屏现象严重,经常死机。此后,辜先生多次致电商家要求退换货,商家一再拖延最后索性关机,辜先生无奈之下向市工商局寻求帮助。
经调查,商家所在地虽然在武汉,但快递单注明的发货方却为深圳市的一家公司,而且这家公司的地址并不存在。进一步查证,发现该公司实际经营地址在北京,根据有关管辖规定,最后建议辜先生向北京市工商部门投诉维权。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进行网购时,应查看平台和网店的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了解商家登记信息。对于贵重和易损易碎商品,在签收包裹或付款前一定要开箱查验,否则可能遭遇售后维权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