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高铁安全立法
2016-03-14 14:09: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北京电(特派记者郑汝可通讯员宋英辉)“高铁安全亟须一个科学完善的法律规范来保驾护航。”参加湖北团小组审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武汉铁路局局长汪亚平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快高铁安全立法,从法律层面加强高铁安全管理。

汪亚平介绍,截至2015年底,我国已建成投入运营的高铁总里程达到1.9万公里,居世界第一位,占世界高铁总里程的60%以上。今年春运期间,全国铁路日均开行动车组列车4050列,发送旅客同比增长30%。

“高铁安全具有系统性、社会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等特点。”经过几年的调研,汪亚平发现,铁路点多线长,对安全环境要求极高。“行人钻入到高铁线路,沿线建筑物侵入高铁限界,向动车组投掷异物……这些行为极易引发难以预料的安全后果”。

汪亚平说,从高铁设计施工、装备制造、环境监测等源头,到沿线治安综合治理,以及高铁安全事故的处置,都应该从法律层面加强管理。他举例,在德国,法律已成为保障高铁安全的重要支柱,设计高铁建设和运营中涉及的安全问题,包括技术规范、管理规范、物资装备、人员配备等,都有全方位的规范。

汪亚平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快高铁安全立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对高铁安全的联防和监管责任,将高铁安全纳入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健全铁路与地方政府部门联防与综合治理机制;同时,明确危及、破坏高铁安全行为的责任追溯、惩戒标准,进一步加大严厉惩戒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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