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汉市质监系统十大典型案例
2016-03-16 06:00:00 来源:长江日报

湖北海瑞斯电气科技公司生产、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配电柜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武汉市质监局依法对武汉某地铁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时,发现由该公司生产并销售、安装在该工程现场的配电柜22台,均冒用了他人厂名、商标等标识,货值金额共计16万余元。

处理结果:移送公安机关。

武汉市黄鹤电线电缆一厂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电力电缆产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武汉市质监局依法对该厂进行检查,发现由其生产、销售的3种型号电力电缆安全指标不合格,货值金额29.56万元。

处理结果:移送公安机关。

武汉市新晨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假冒及不合格防水卷材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武汉市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公司生产的防水卷材进行检查,发现其生产的防水卷材冒用了我市知名品牌生产企业的厂名厂址、商标等标识,同时经检验,该公司生产的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符合标准GB/T23441-2009的要求,货值金额20万余元。

处理结果:移送公安机关。

武汉星火燎原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冒用认证标志、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及以次充好的网络机顶盒、EPON终端产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根据群众举报,武汉市质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生产,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冒用认证标志、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及以次充好的网络机顶盒、EPON终端产品,货值金额3.49万元。

处理结果:责令改正,处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耿某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销售电力电缆产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武汉市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发现耿某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的电力电缆产品,货值金额10万余元。

处理结果:责令改正,处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武汉玮信科技有限公司伪造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1月,武汉市质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伪造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等36台计量器具的检定合格证书。

处理结果:处罚款。

武汉市盛源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鄂A-X9K56出租汽车司机詹某利用计价器作弊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1月,武汉市质监局依法对武汉某出租车计价器检测点进行检查时,发现出租汽车司机詹某自行在该车上安装计价器遥控作弊装置,利用计价器作弊。

处理结果:责令改正,处罚款。

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金潭路天然气加气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车用气瓶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5日、5月7日,东西湖区质监局到该站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站违规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车用气瓶。

处理结果:责令改正,处罚款。

武汉新奥孚信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案

主要违法事实:在“电梯百日大会战”期间,蔡甸区质监局于5月25日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对维保的某物业公司管理的在用电梯未严格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责令改正,处罚款。

湖北本格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以及安装特种设备前未告知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部门,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案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安装机械式停车设备(起重机械)前未告知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部门,且使用未取得相应作业资格的人员安装机械式停车设备(起重机械),经江汉区质监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处理结果: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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