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湘企冒用汉企标识
2016-03-28 07:00: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耿珊珊通讯员王继明)明明是自家企业的商标,却出现在另一家参加招标的企业产品里,这家公司竟还成功中标。昨日,从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获悉,武汉企业将冒用商标的外地公司告上法庭,维权获认可,主办方宣布重新招投标。

去年8月,广州某央企就一项目向全国公开招标,总标的预算价值六千余万元。武汉东西湖区某办公家具公司应邀参加投标。一个月后,项目开标,该企业在内的7家全国供应商入围。

“主办方将各家参加投标的产品摆放在大厅内供参观和对比,我就发现一家湖南公司冒用了我们的商标。”该公司负责人周经理介绍,这家公司双人床的蚊帐杆固定装置的旋钮上,印有公司注册的商标图案。于是,周经理当场提出异议,并向主办方递交了质疑函。

随后,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高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贺春波律师代理此案。高律师通过调查取证发现,湖南企业双人床的旋钮上的商标确为该公司2年前注册所有。

今年2月,招投标结果公布,湖南企业以第一名成绩中标。武汉企业立即向广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湖南企业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庭审中,湖南企业称这个螺丝仅用于参与投标,且为第三方企业提供,自己并没有生产。同时,武汉公司的商标包括图案和字母,自己的螺丝上只有图案,不具有标识性。

法院认为,武汉公司的确拥有对该螺丝上图案的商标所有权,但因湖南企业只是为了中标,并没有进入流通领域,不能构成《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驳回了武汉企业诉讼请求。

贺春波介绍,法院虽驳回诉讼请求,但确认了商标权属,目前,主办方已宣布招投标结果无效,要求择日重新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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