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不穿囚服 公开庭审可直播
2016-04-15 07:01:00 来源:长江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14日发布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则强调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庭审活动中的各项诉讼权利。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只有当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才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此次修改后的《法庭规则》共计27条,除对原有条文进行直接修改外,新增加的内容有15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仕浩指出,此次修改,体现了更加注重权利保障、更加注重庭审规则公平、更加注重保障法庭安全、更加注重规范法庭秩序、更加注重庭审活动公开以及更加注重司法礼仪六大变化。

据悉,《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综合新华社

修正后的《法庭规则》

体现大变化

更加注重权利保障

6

1

更加注重庭审活动公开

·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庭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设置区域和席位

·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

5

·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官方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向公众公开各法庭的编号、具体位置以及旁听席位数量等信息

·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法治宣传教育意义较强的依法公开进行的庭审活动,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电视、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媒体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直播或录播

·旁听区可以设置专门的媒体记者席;媒体记者经许可,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更加注重庭审规则公平

2

·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司法警察违反本规则的,可以在庭审活动结束后向人民法院反映

更加注重保障法庭安全

3

·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更加注重规范法庭秩序

4

·非经法院许可,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不得携带标语、条幅、传单进入法庭

更加注重司法礼仪

6

·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没有职业着装规定的,着正装;非履行职务的出庭人员及旁听人员,应当文明着装

制图/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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