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学车有可能被拘留
2016-06-02 07:08: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魏娜通讯员张鹏吴创)长江日报记者近日从交管部门获悉,即日起,为严格教练车和自学直考教学车辆的通行管理,市交管局车管所和特勤大队联合开展教学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的检查路段为自学直考学车路段、社会化考场考试线路、三环线外城市快速路、车流量较大的路段。

在驾校培训教学中,教练车违反通行管理规定未使用教练车教学的,会对教练员进行罚款处罚。驾校学员未使用教练车练车,随车指导人员也不是所属驾校教练员的,将按照无证驾驶对学员处以罚款,可并处拘留,对随车指导人员处以罚款并吊销驾驶证。车管部门还将对所属驾培机构进行相应处罚。

申请自学直考的自学人员如未按交管部门制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教学的,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对自学人员处以罚款处罚。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随车指导人员或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交管部门将按照无证驾驶对自学人员处以罚款,还可并处拘留。

交管部门提醒,想学车的市民一定要到正规的驾培机构学习,或申请自学直考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后,按照交管部门制定的路线、时间,在正规教练员或指定的随车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学习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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