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 赔付税优健康险第一单
2016-07-22 07:09: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胡楠通讯员周楚莉)近日,阳光人寿完成税优健康险上市销售后的首例理赔。客户王女士因病住院治疗,通过税优健康险理赔之后,个人自付比例仅为5.2%。

31岁的王女士是吉林人,于今年年初投保了阳光人寿税优健康险A款。每月缴纳保费200元,其中保障保费118元,用于获得高额医疗保障,另外82元进入个人万能账户长期积累增值。

4月11日,王女士因病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共花费10738.37元,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4736.23元,同时向阳光人寿提出税优健康险的理赔申请。阳光人寿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开展理赔流程,并迅速支付5443.26元的理赔款。二度理赔后,王女士个人需要承担的金额仅为558.88元,个人自付比例从55.9%降至5.2%。本次理赔后,王女士今年仍可享受高达24.46万元的医疗费用保障额度,终身累计医疗费用保障额度还剩余79.46万元。

税优健康险作为一款国家力推的具有准公益性的商业健康保险,投保人既可以享受个税减免,又可以享受充分的医疗保障,涵盖住院、特定门诊和慢性病医疗费用给付责任。同时报销比例高,医保内剩余费用100%报销,医保外费用报销80%,综合下来报销比例不低于90%。另外,有别于传统的商业健康保险,保险公司不得将既往症患者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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