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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报报道后,大学生打工权益法律援助团队长、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艳霞表示,目前,在校大学生利用暑假和课余时间兼职打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般不认为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仅作为雇佣关系,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尊重“雇佣双方意识自治”。因大学生涉世不深等原因,受黑中介所骗,屡见不鲜。
本案中,中介“楚粤”为大学生提供工作,从事职业中介,除需进行工商登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外,还应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职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的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获得职业中介许可证。而“楚粤”并未取得相应许可,因此其擅自从事职业中介并收费是违法的。根据相关规定,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另外,若“楚粤”虚构就业信息,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甚至可能构成诈骗罪。基于“楚粤”从事职业中介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与大学生之间建立的职业中介合同无效,应当全额返还大学生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记者耿珊珊通讯员方亮金津实习生李丹琦)
洪山区司法局联手长报公益律师团
共同为大学生维权服务
本报讯(记者耿珊珊通讯员熊远峰实习生马赛)昨日,看到长江日报系列报道后,洪山区司法局联系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愿与律师团联手,共同为大学生打工维权提供法律服务。
洪山区辖区内有高校38所、在校大学生近50万名。当前正值暑假,是大学生兼职、实习高峰期。大学生暑假打工,一则可以积累社会经验,二则可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可谓一举两得。但由于涉世不深、求职心切,不法分子往往会设下招聘骗局,使大学生上当受骗,权益受到侵害。
洪山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为配合“大学之城”建设,洪山区司法局走进大专院校、进驻创业园,为大学生及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法律服务,并分别与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签订“双创”法律服务合作意向书。
此次,在原有法律服务基础上,洪山区司法局将与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一道,走进高校校园及创业园等地,讲解法律知识,现场为大学生提供法律服务,以预防、避免大学生上当受骗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