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汝可通讯员吕友明)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武汉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和《武汉市爱国卫生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说明会。本月20日,两部法规(草案)将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38次会议审议。
市城管委负责人介绍,《武汉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主要为加强城市桥梁、隧道完好、安全、畅通制定。我市于1990年制定颁布《武汉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该办法颁布时间较早,当时武汉市桥梁数量不多,也无江底湖底隧道,因此,以立法形式明确规范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桥梁、隧道养护维修检测工作,预防桥梁、隧道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武汉市城市桥隧的安全运行,十分必要。
市卫计委负责人表示,《武汉市爱国卫生促进条例(草案)》立法,有利于巩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进一步从法制角度规范、促进我市爱国卫生工作、促进城市建设和公民健康协调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汉生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