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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尾气照常检测
2017年底前建成三级联网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
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据新华社电记者日前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通知明确,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后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年检标志将从三个变成两个。
虽然取消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但并不意味着取消车辆尾气的检测。通知中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此外,纯电动汽车免于尾气排放检验。通知还提出,要加强排放检验信息联网核查,推动机动车排放异地检验。
在用机动车环保监督管理也得到加强。通知提出,要加大对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完成国家确定的年度淘汰工作任务,实现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规定的机动车辆,一律按要求报废。
今后,环保部门还将加强在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重点加强对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车辆的监督抽测工作。公安交管部门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要支持配合环保部门采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
通知还强化了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环保部门可通过现场检查排放检验过程、审查原始检验记录或报告等资料、组织检验能力比对实验等方式加强检验机构监管,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
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
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
机动车尾气检测流程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
公安交管部门
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纯电动汽车免于尾气排放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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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手续;在已实现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联网的省份,允许机动车所有人在车辆所在地进行检验(黄标车除外)
机动车排放异地检验
2016年底前实现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实时传送
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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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国机动车环保信息联网
2016年底前,各排放检验机构应与环保部门实现数据联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率先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
2017年底前,建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
来源/环保部网站制图/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