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下海,可保留岗位3—8年;科研成果1年内未转化,完成人或者团队可自主进行成果转化,至少可获转化收益的70%;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携带在单位完成的科研成果创业,至少可获得八成股权……
2012年,武汉“黄金十条”将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解放出来。
科技成果转化的率先探索,一时引领风气之先。2013年10月,华中科技大学职务发明专利“显微光学切片断层成像系统”(MOST)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以1000万元买断。这笔收益70%归华中科大副校长骆清铭所率领的研发团队,实现标的国内最大、个人及团队分配比例最高两大全国性突破。
2014年,“光谷创业十条”出炉,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和社会创业活力。
近年来,武汉大学研发的“数字摄影测量软件系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液态常压储氢技术”等一批单项价值过千万元的科技成果成功实现转移转化。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2项科技成果在中国技术交易所成功挂牌、成交金额近9000万元。
去年,《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颁布实施,这一“光谷基本法”更进一步固化了30年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以法规形式保护改革者、激励创新者。
创新创业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同类型人才、企业在创新创业过程中,有着不同的突出困难和迫切需求。除了“黄金十条”“创业十条”,光谷还推出了“互联网+十条”“科技金融十五条”“光谷国际化十条”等政策,形成创新创业、产业发展、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人才支持、开放合作等六大政策体系,针对各领域不同“痛点”,给予政策支持,逐一攻破。
“大到提供几百万元项目补贴,小到借款30万元帮企业骨干人员在光谷购置首套房,我们希望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的政策,口口是肉。”东湖高新区“互联网+”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推出的“互联网+十条”新政,首期设立2亿元专项资金,全部针对“互联网+”企业发展中的普遍痛点,力挺区内800余家“互联网+”公司做大做强,还首次提出不专门组织针对“互联网+”企业的查税及执法。
制度松绑,理念更新,一系列突破性扶持举措结出硕果。短短两三年间,武汉“独角兽”企业从无到有,互联网创业从默默无闻到比肩北京、杭州、深圳,正向中国互联网创新“第四城”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