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检方纠正 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
2016-12-03 04:14: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亦中通讯员周晶晶涂小平)涉及非公企业案件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武汉检察机关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市检察院昨日通报,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对侵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立案侦查17件,撤案6件,纠正违法情形3起,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今年4月,市检察院专门出台服务非公经济的具体措施。全市检察机关聚焦非公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打出保护非公经济的“组合拳”。

全市检察机关重点监督纠正涉及非公企业的案件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以及侵犯非公企业人士合法权益等问题。

前不久,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某非公企业负责人姜某,认为姜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武昌区检察院办理案件发现,姜某在第一次讯问中已表明自己是某县人大代表的身份,但公安机关未经许可仍对姜某采取强制措施。相关法律规定,非经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许可,人大代表不得被逮捕、拘留。公安机关的行为侵犯了姜某合法权益,武昌区检察院向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约谈侦办单位负责人。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对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7件,监督撤案6件,纠正违法情形3起。

检察机关还加强对涉及非公企业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对非公企业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羁押期限监督。今年,两级检察机关对涉案非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不批准逮捕53人,决定不起诉4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依法采取或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19人。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依法打击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今年全市批准逮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123件173人,起诉186件253人;立案侦查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贪污贿赂案件25件28人,渎职侵权案件21件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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