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洋)昨日,蒋先生向长江日报新闻热线反映,9月12日出资5000元预订了万嘉广场一楼农贸市场的一个摊位。农贸市场开业后,市场方提出的各项费用却超出了此前承诺,蒋先生要求退款未果。蒋先生说,类似租户有几十人。其中一些租户租下了摊位,正式接手时却发现,市场方又将摊位转租给了出价更高者。
昨日上午,长江日报记者来到古田路上的万嘉广场发现,一楼的农贸市场已经营业,但有少数摊位和门面空置。见记者进来了解情况,数十位商户围了过来,手上均拿着一份收据,显示已向“汉口滨江生活广场市场部”交纳定金5000元。
租户代表蒋先生说,他本想租个摊位卖干货,交定金之前与市场管理方口头协商了摊位租金等费用,没想到11月25日农贸市场开业后,市场管理方却突然生变,除了原先谈好的摊位费用要加价,还提出要收取2万元赞助费、5000元押金等许多其他费用,算下来一年要向管理方交纳6.1万元。“我负担不起只好不租了。交定金之前对方说得好好的,如果不租了可以随时退款,哪想到现在却一直不退”。
有些商户反映,市场管理方收取摊位费用后,还没等他们开始经营,便将摊位转租给了出价更高者。租户胡女士提供的收据显示,她前后共向“汉口滨江生活广场市场部”交纳保证金、租金、公摊垃圾费等共计76800元。胡女士说,还交了2万元“赞助费”,没有收据。然而,市场管理方却两次将摊位转手,她至今仍无摊位,要求退钱对方也一拖再拖。
租户们均反映,交纳的5000元定金只有收据,没有签合同。另有交了摊位费用的租户表示,与市场管理方签了合同,但对方未将合同交给他们。
随后,租户们带记者前往万嘉广场内的一间办公室,入口处写着“市场办公室”字样。办公室内坐着3名壮实男子,他们称自己都是负责人。面对租户们的质问,其中一位孙姓男子称,租户们的情况分为3种:第一种是一些租户本来签了合同,准备装修时却又不做了,“为什么不做了,我也不清楚”;第二种情况是,一些租户交了5.5万元的摊位费用,也开业了,但后来他们自己停业了;第三种情况是,商户们因租金未谈拢、位置未选好,放弃了租赁。
胡女士反映的摊位被转手的问题,孙姓男子承认确有此事。记者询问转手之前是否与胡女士解除了合同,对方表示没有。
昨日下午,长江日报记者前往硚口区工商局了解情况,市场科黄科长介绍,收取租金的是武汉泽丰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但目前该公司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照相关规定,该公司名称可保留6个月,在这期间若仍未能够办理相关手续,将依法禁止其使用。
黄科长说,去年武汉市出台相关规定,开办农贸市场应先前往经信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之后工商部门才能下发营业执照。因武汉泽丰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未拿到经信局相关手续,所以也未通过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审核。
黄科长说,辖区古田工商所正协调处理此事。此前发现该公司无营业执照,于11月29日下发了《行政指导建议书》。因该公司仍在营业,又于12月23日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15日内必须办理好营业执照,否则将责令其停业整改办理营业执照,并进行罚款处罚。
“这起租赁纠纷是怎么发生的,该公司又是以什么名义招租的,目前还需要了解。”黄科长说,目前辖区工商所正协调退款。若该公司存在恶意骗租的行为,则属于诈骗行为,公安部门可介入执法。
租户展示交款收据记者汪洋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