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20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每月一次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宣布,广州市已于当日正式印发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出国(境)管理意见》,今后,全市村级“两委”班子主要成员的出国(境)须统一报批,护照统一上缴。(12月23日 人民日报)
村党支部、村委会是我国最基层一级党组织及村民自治组织。在老百姓面前,村两委干部不论他们职务大小、高低,都尊称他们为“官”,但莫看村官官小,凡涉及城市扩建、房产开发、项目开发,很多时候,这些村官在起决定性作用。由此“村官”群体已成腐败高发区,特别是向广州及沿海发达地区最为突出,由于出国(境)管理比较宽松随意,一些村干部心存侥幸,进行权力寻租之后,有风吹草动,就马上撒腿外逃。村官出国(境)问题,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近年来,在经济发达或城市化进程比较快的农村基层,如果管理缺位,就会诱发巨大的权力寻租,村“两委”班子就会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和违法乱纪的重灾区,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特别在征地拆迁、园区建设等项目上抵不住诱惑,“挑大粪过就要沾一指”,不顾法纪、政纪贪腐贿赂,一旦事情败露,因随时身揣护照,马上“脚底下抹油,溜之大吉”到境外定居。
虽然村干部没有国家公职人员管理严格,但村“两委”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有党纪方面的规范要求;即使不是党员,但只要是在依法或委托从事公共事务、公共活动,也是纪检机关的监察对象,须有更高更严的制度要求。广州实行护照上缴,严管“村官”出国出境,在明确适用对象范围、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建立登记备案、请假审批、证照统一保管等制度,规范出国(境)行为管理和违反规定的行为如何处罚等方面,填补了目前国内“村官”出国(境)管理规定的空白,打破了“村官”出国(境)管理难的困局。
广州管理“村官”出国(境)管理《意见》的实施,从报批、审核到走出国门看起来手续程序繁琐,先期可能不是很适应,但并不是限制、禁止村干部出境。如果是工作或生活需要,组织咋会不考虑正常诉求,只是提早按规定走审批程序,计划需要早安排而已。但对于那些“心里有鬼”起“打猫心肠”有违纪违法的村官来讲,就像一根无形的警绳,一有风吹草动,随时立马走人就不大可能了。
以前,在处理违纪党员干部上,一般是“放宽穿胶鞋的,严处穿皮鞋的”,这个穿村胶鞋的指的是村干部。而如今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广州党组织出台规定,。严管“村官”出国出境无可厚非,其真实用意就是预防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目的不让那些有问题心虚的“村官”国门出不去、跑不脱、溜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