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广州市纪委将严查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现象。20日,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钱物,哪怕是一分钱的红包,都是违规”。此外,他们还将对节俭、务实过节的情况开展监督检察,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现象进行监察。(据2014年1月21日 中国广播网)
年关,更是领导干部的道德关、权力关、作风关。从查办案件情况来看,利用民俗习惯,利用过年过节收受“红包”,已经异化为一些贪官聚敛钱财的重要途径,既破坏社会风气,又违反党纪国法。而广东人称过年发红包为“利是”,这是当地流传已久的习俗,预示着来年大吉大利、好运连连。当然,作为亲朋好友间传递感情的媒介,走亲访友时有所表示未尝不可,只要适度就好。
但是,“利是”的运行边界必须是碰到权属利益关系时嘎然而止。就像广州市纪委所要求的那样,“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钱物,哪怕是一分钱的红包,都是违规”。换句说,哪怕只有一分钱,只要是红包,坚决不能收,这应该是一条带电的“高压线”,不得触摸。
其实,一些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对于给领导干部送礼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心里早就明镜似的,清楚的很。那么,面对党纪国法,面对各级的三令五申,他们为什么仍然要千方百计地开顶风船呢?这里固然有自身利益考量的一面,表现为一种投资的心态。但是,害怕被领导惦记着,日后给自己添麻烦,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贪官们皆有这样一个特点:“谁送礼了记不住,不送礼的记得很牢”。别人都在送,自己不送早晚是病。
因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而受到刑罚的原山东省庆云县税务局税分局副局长李保强,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说的一段话,很是耐人寻味。他说:“刚开始的时候,对老板朋友送来的东西我感到不踏实,甚至有些惊恐不安,担心被人知道会落个“腐败分子”的坏名声,砸了自己的饭碗。于是,我推却、拒收。但是,老板们有的是计谋,他们变着法子把钱物留下来。收下那些东西后,我没有看到周围有异样的眼光,于是心里坦然了。后来,我对他们送钱送物慢慢习惯了,都欣然接受。再后来,我对给我送东西的人记不准了,对不送东西的人却记得很牢。”
尽管李保强在贪官中是绝对的小巫见大巫,但其敛财心理是相同的——“谁送礼了记不住,不送礼的记得很牢。”也就是说,你送礼我收礼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给我送礼反倒是不正常的,会让我牢记不忘。既然领导对不送礼的记得这么清楚,不给领导送礼的后果也是明摆着的,肯定是要有“小鞋”穿了。领导不高兴,后果很严重。领导要报答送礼的,也要整治不送礼的,这也是导致送礼者屡禁难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些送礼是被逼无奈的选择。
官员收礼的心态,反映了其极端扭曲的道德观和权力观。遏制领导干部利用年节收受“红包”现象,需要“当官打送礼”的,更需要用制度的笼子管住官员的权力,只有官员根本无法利用手中权力随意谋取个人私利时,其自然会注意检点和约束自身行为,前来烧香拜佛的也就寥寥无几了。(徐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