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川渝:书记咋变成了“包租公”?
2014-02-21 10:28:25 来源:汉网

@华西都市报(微博):近日,网友“郭述良”多次通过微博实名举报眉山(微博)仁寿县养路段陈大为,以112000元的租金,打包租下7间公家铺面40年的经营使用权。租下铺面以后,他将铺面对外出租,铺面租金价格从2000元/年涨到6000元。对此律师认为,陈大伟的行为存在以公济私之嫌。(2月21日 大成网)

公家铺面是国有资产,面向社会出租就是为盘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仁寿养路段党组书记陈大为将单位的7间铺面出租,并不是为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是将铺面承租在自己手下,再将其转租出去,从中变相营利。

陈大为能轻而易举以低价拿下单位铺面出租权,与其地位、权力不无关系。作为单位领导,手握主要权力,涉及单位利益的方面具有绝对话语权。只要心怀不公、存有私心,就能将单位的利益吞噬。陈大为掌管单位主要事务,对于单位铺面完全可以自己悄悄做主,通过背后的手段,神不知鬼不觉的拿到铺面处置权,用瞒天过海之计取得私利。

陈大为之所以能得逞,与其权力过大、不受节制不无关系。作为单位领导,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一心为公,不思组织之重托、不想养路之重责,权力自然会成为营私的工具。今天能将单位的铺面交由自己私人打理,明天还会不会将其变为自己的私人财产呢?

作为领导干部,就要对得起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得起国家给予的待遇,对得起群众的信任。养路段担负着管内道路养护之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陈大为就应将工作放于心上,将养路护路的重责抓于手上,谨记为公之心、为民之便、为路之责,做到安全放心中、责任挂肩上,为道路提供坚实的保障,为群众的便利提供贴心的服务。

书记变成“包租公”,折射权力之殇。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加以提高自身职业道德素质,不加以提高业务能力素质,就会轻工作偏私欲,将权力比作谋利的器具。“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只要仁寿纪检部门及时介入,查实养路段书记杨大为的种种行为,对其转租、包租营私问题彻查到底,是会将真相大白的,会及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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