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大队岂能用打人者是“临时工”来息事宁人?
2014-02-26 09:28:32 来源:汉网

“救命呀,打死人了。”听到呼救声,李先生就急忙跑过去,一看一个男子骑在一个女子的身上正在打,躺在地上的女子一鼻子血。“打人者是一名临时工,单位已经和他解除了劳动合同。”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一名负责人介绍,打人的男子姓吴,45岁左右,在市政中心监察大队工作有四五年。(2月25日 大河网)

近段时间以来,“临时工”事件是一出接一出,前仆后继的在为“公关危机”担责扛罪。网友吐槽:“临时工觉悟高,有啥责任一肩挑;临时工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临时工任务多,甘为领导背黑锅……”临时工俨然成了一些单位的挡箭牌,一旦出现什么有失颜面的事件,政府机关肯定会首先声称“这是个临时工”。果不其然,许昌监察大队打人事件又一次让“临时工”忙了起来。

“打人者是一名临时工,单位已经和他解除了劳动合同。”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一名负责人介绍。这次事件中我们不知道,该人是否真的为临时工,抑或是单位为了息事宁人而做的“搪塞之词”。但是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人员,既然归属于所在单位,他们代表的就是政府机关,他们的一言一行传递都是政府机关人员的素质。从这一方面说,这样的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们说,政府机关是人民的政府,机关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我们的概念里没有“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区别,只要你在政府机关上班,你就是政府的人。所以,即便是临时工出了问题。老百姓也会以为是政府的问题。

我们希望政府机关在面临“公关危机”的时候,首要任务是直面公众所关心的问题,敢于承认错误,而不是每次都把“临时工”推上“风口浪尖”。一个单位、一个政府机关此刻应该要负起自己的责任,敢于出面承认是本单位用人方面的错误,敢于向公众道歉,敢于承担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敢于弥补群众心里的创伤。只有这样,才能使普通百姓可以重拾对党、对政府机关、对机关工作人员的信心,可以一如既往的信任、依赖和支持政府工作。(文/郝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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