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开口“借钱”,为何能屡屡如愿?
2014-04-04 10:51:42 来源:汉网

按理说,62岁的艾尔肯·依布拉音应该给自己划上圆满的句号,然而一封群众举报,最终让他落马。艾尔肯·依布拉音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期间,“借钱”成了他受贿特有的“诀窍”。他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贿赂166万元。(4月3日 检察日报)

艾尔肯·依布拉音,一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以“借钱”为借口,先后“敛财”166万元,而且往往“借钱”如愿后,连“谢谢”都难说一声。

笔者有些纳闷,书记、局长为何就那么容易借到钱,且还数目不小?为什么“借钱”后,似乎还心安理得,好像对方该“借”给他似的?但仔细一想,如果他不是什么书记、局长,手中没有令人羡慕的权力,能给别人以“好处”,谁还会“借钱”给他?假如这位书记、局长不认为手中的权力就值那么多钱,而且“权”是需要“钱”来交易的,他也不会收到钱后不道声谢吧?

其实,在这位局长的字典里,“借钱”与“敛财”同义,“权力”与“受贿”同源。他深知手中权力可以寻租,了解对方求己有所贪图,与其羞羞答答暗地里“取”,不如主动出击明里“借”。于是,近乎于明示的暗示就来了:儿子要出国留学,需要学费;儿子要结婚了,得准备准备。办房产证需要钱;购买种羊需资金;家里穷日子不好过……他的主动“暗示”,效果还不错,短短几年间,就“借”来了166万。

为何“借钱”会成为他“敛财”的诀窍?为何他一旦开口就会如愿?一方面,这位书记、局长为人太奸、为官太贪。明取,显得“暴虐”又无脸面;暗借,面子好过且目的达到,于是,他就找一大堆“理由”,屡屡开口,次次得手,
可见其为人何其奸猾!他明知权力寻租是违法,还“不厌其繁”收巨款,足见其为官何其贪婪!另一方面,被他“借钱”之人,心怀不可告人的目的,试图拉关系、走捷径,成天苦的是找不到送钱的机会,一旦有人开口“借钱”,焉有不“借”之理?一方想“借钱”,一方欲被“借”,于是双方一拍即合,权钱交易立马成功。

看来,要根除权钱交易的杂草,拔掉根茎、清洗土壤二者不可偏废。作为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要加强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肃清其贪赃恶念;强化监督,督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作为执法部门,对行贿人员要加大打击力度,彻底消除贪腐赖以生存的土壤。否则,受贿的魔爪不会缩回,行贿的步子还会迈开。(草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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