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干部发百万春节补贴,钱从何来
2014-05-06 11:45:23 来源:汉网

近日一家网络论坛出现帖文称,“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委书记黄永跃顶风作案,在2014年春节前,组织开会决定给全县26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发了上百万元津贴、补贴。”记者获悉,桂林市纪委已经介入调查此事。(新浪新闻)

在中央八项规定如火如荼进行的关键时刻,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委书记仍然顶风作案,居然组织开会公开给干部发百万元补贴,究竟哪里来的这么钱?他有何来的胆子?

其实,这种公务员滥发津贴补贴现象,并非广西独有。说到这里,不能不提到网上曝光的一份“史上最牛公务员工资”——深圳市住宅租管中心,人均年薪近30万元,最高年薪68万元,而构成这一最牛工资的,主要正是各种巧立名目的补贴。

预算外收入没有列入财政预算,而是游离于人大和公众的监督视线之外,成了一些行政单位的“私房钱”。想什么时候花就什么时候花,想以什么名义用就以什么名义用,至于发多发少,那就全凭拍板者的心情了。这也就不难理解广西一个县发给干部上百万的补贴了。

权力自肥之所以在不少地方大行其道,即使遭到社会各界普遍质疑,仍能我行我素,根本原因之一,在于我国目前缺乏一部规范具体、标准明确的公职人员工资福利法,现有的政策和文件无力约束个别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自私自利之手。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首先是对“滥发津贴补贴”的问责。既然“滥发”是非法的越权行为,那么依照“有权必有责、违规必追究”的权责逻辑,滥发者就必须为其行为付出必要的代价。否则,滥发津贴补贴自肥,事后仅仅“一退了之”,切身利益毫发无损,那么下一次有什么理由不再次“滥发”?另一方面,“退还”之后还必须进一步清理并斩断导致“滥发”的利益源头和链条。要想从源头上避免“滥发”,根本之计在于,必须严控预算外资金。行政收费等预算外收入必须与行政机关的部门利益彻底脱钩。

阳光是民主权利的“护身符”。只有把权利置于阳光下,把预算外收入作为重点监督项目,把权利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滋生腐败的土壤。(李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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