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愿每天都忏悔的局长为时不晚
2014-05-09 15:02:59 来源:汉网

今年1月28日,63岁的周光荣因受贿罪,一审被成都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在被查之前,他先后曾任成都市教育局(微博)局长、成都市卫生局局长。(5月9日,腾讯网)

成都市卫生局原局长周光荣因受贿罪,一审被成都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事实上,周光荣在55岁以前,为人正派、为官清廉,甚至在他儿子待业三年期间,为了避嫌,从未帮儿子联系工作。然而在临退休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加上“心腹”从中撺掇,他最终因为想“赚一笔养老费”,栽在了一个工程上。

 “现在很后悔,每天都想哭,通宵睡不着觉。”近日,在锦江监狱内,面对前来采访的记者,周光荣反复说道。

诚然,自去年以来,中央加大反腐力度,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运动,中央屡次提倡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既是正风肃纪之纲领,又是正风肃纪之“高压线”,且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

据了解,在朱某某中标后,许左找到朱某某,要对方多给些“点子费”。经过多次谈判,“点子费”最终定为1000万元。而对于这即将到手的1000万元巨款,周光荣、何杰跟许左三人之间,也达成了分配方案。

在2009年1月至12月期间,朱某某按协议,先后四次送给许左共计400万元现金。其中,何杰分得丰田普拉多越野车一辆,折合人民币75万余元,而许左则在新界、神仙树大院、锦都等楼盘为周光荣买了3套房屋,共计300余万元。剩余的600万元,后因案发未果。

不得不说,周光荣被判处14年半的有期徒刑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因为,如果他在位时如果真能做到尽职尽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却不会落到如此田地。他被判刑,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于反腐问题的高度共识以及“有腐必反”的决心。对置若罔闻者,必须从严处理,方能彰显纪律的不容践踏,才能树立纪律的权威。

笔者认为,为官者定要把心态放平,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且不可为了一时之贪念,毁掉自己的前程。只有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将我们的群众路线走实、走好。(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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