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官“坐地生财”到底尴尬了谁?
2014-05-14 15:33:09 来源:汉网

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不断曝出“村官”贪腐大案,且手法不断“推陈出新”。特别是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由于绕不过征占土地,进而导致一些地方“村官”俨然成了“土地财神”,借机坐地生财。也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江西萍乡市湘东区陶瓷工业园园区干部、镇长助理、村委干部三级勾结,在征地丈量、签订协议过程中,虚报征地面积10余倍,大肆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

众所周知,“村官”不是国家正规的干部编制,也只能说是各级政府服务人民的一种辅助职位。所以,他们并不具备公务员的身份。然而,“村官”在中国虽然是最小的官,,在地方政府层面上,村官被看作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桩脚。从税费征收,到计划生育,再到治安维持,千头万绪的行政指令必须通过村委会贯彻下去。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虽然他们不同于国家公职人员,但却直接接触和管辖着村里不分大小的各类事务。切莫小觑了现管“村官”。

随着当今社会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许多项目已经逐渐的向城乡结合部转移和延伸。所以,城乡结合部也就成为了征地拆迁和违章建筑治理的重点区域。在土地利益的推动下,“边缘”的农村变成了利益中心,强化治理诱发各种难以治理的利益关系,加强领导反倒有利于独断专行。村官腐败,就是这样三种合力作用下的结果。这一切对于掌握集体土地“大权”的“村官”们来说,靠山吃山,靠地赚钱,变成了最为简单、直接、来钱快的“致富”门路。

然而,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官”们也往往是自然而然的被委以重任。但是,在给予权力的同时,却总是忽略掉了相应的监督。于是,就给这些腐败分子留下巨大的人为操作空间。到最后,手握“实权”的“村官”就极易被夹带在各种既得利益之中,从而陷落在利益联盟的泥潭中不能自拔。

遏止村官集体贪腐的趋势,从根本上说需要明确农村土地的产权,需要有土地征用制度的改革。我不认为村民自治没有用,相反地我认为,赋权于村民,是农村治理的关键环节。如何将围绕土地问题产生的冲突,转化为村民选举和村民监督的动力;如何通过基层民主选举,将村民诉求转化为法治与民主框架下的博弈,是基层政府面对的最大挑战。到最后,只有建立和完善科学严密的监督管理制度,才能彻底根除腐败毒苗,进而维护基层民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在基层民众心中的良好形象。(林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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