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老师 教育部门干嘛要做“和事佬” ?
2014-06-03 11:48:30 来源:汉网

5月30日上午,因不满老师制止他们的撕书行为,长武县中学6名高三学生围殴一名50岁老师,将三根拖把棍打断,造成老师头部受伤。为了不影响这6名学生参加高考,经过教育局和学校协调,曹老师现在已答应暂时不报警,等高考结束再处理。(6月2日,新华网)

近几年,考前“撕书狂欢”在各地时有发生。对这种行为,有人双手支持,觉得是“减压”的有效途径,也有人认为实在太过浪费,实在不可取。我们姑且不论“撕书”能不能变成宣泄压力的渠道,也不论“撕书”有没有必要,毕竟这是高三学子对自己书本的个人处置。但因为撕书被老师阻止就呼三喝四围殴老师,事件的性质就显然发生了转变。

都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老师为你“传道授业解惑”整整三年,就算没有对父亲的孺慕之情,也该有对师长的尊敬之意。何以现在却对师长饱以老拳,打的老师头破血流?现在因为高考压力就能对朝夕相处的老师如此,日后进了社会,面临着铺天盖地的生活压力、工作压力之时是不是就能对陌生人或打或骂?这十二年的寒窗苦读,竟然没能教会这几个孩子最基本的做人底线和法律常识,实在可悲。

但学校和当地教育局的立场更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高三学子寒窗苦读十来年,社会各界不愿因为一些小事毁了学生的“前途”情有可原,所以高考期间专车接送、专车开道无可厚非。但围殴老师,甚至涉及人身伤害,也难道能算小事?教育的目的和本质是传道授业解惑,是为社会国家培养合格、守法、文明的公民,而不是培养一群“暴徒”。因为“高考”就暂不报警,不但是扭曲了教育的本质,更暴露出当地教育部门为此事充当“和事老”的鼠目寸光和不讲原则。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可能没涉及刑事犯罪的普通民事案件,仅仅为高考前夕社会各界对考生的关注才引发了大讨论。但从根源来看,为了考试“暂不报警”更多的是反映出“考试至上,升学第一”的价值取向。社会公德良俗、法律法规权威在面临考试时,都能找出各种“情有可原”,来包庇、纵容肇事的考生。

人们都说“熊孩子的背后往往有一家熊家长”,现在“熊学生的背后往往还有一班熊领导”。明为保护,实为纵容;明为不想断送考生前程,实为胆小怕事、鼠目寸光,一切朝“考试”看。为严重的人身伤害事件充当“和事佬”,让这几个“熊孩子”逃避本该受到的惩罚,这也许就是当地教育部门为社会做出的“微薄贡献”。(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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