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经侦队长获刑,折射出了什么?
2014-06-20 11:19:48 来源:汉网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青岛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黄兴风,因受贿罪、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日前,青岛市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研究并报青岛市委批准,决定开除黄兴风党籍和公职。(6月19日 中国新闻网)

黄兴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非法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其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在多年的工作中,黄兴风共收受他人贿赂1000余万元,可谓是一个巨贪了,这要咱老百姓来判刑,估计早拖出去枪毙几千次了。作为经侦支队队长,不思为人民群众扫平经济犯罪,反而“以身作则”得收受他人贿赂,如此为官,对得起信任你的领导、同事和人民群众么,这样的行为是在给政府抹黑。

黄兴风作为青岛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原来是奋战在反经济犯罪第一线的骨干成员,但在巨额钱财的诱惑下,没有坚持住自己的底线,走向了腐败的深渊。一个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长应该是经过了严格的反贪教育和相关刑法教育的,他尚且如此,可想而知,咱们的普通官员面对巨额诱惑的时候抵抗的意志力有多薄弱。而面对意志力如此薄弱的官员们,犯罪分子们可就开心了,因为有钱能使磨推鬼,即使犯了事,只要有点钱,就可以通过这些官员摆平。如果政府全是这样的官员的话,这个社会还有天理吗,法律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虽然这种意志薄弱的官员不多,但也不少,他们见钱眼开,唯利是图,不顾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这些官员存在的一天,中国的腐败问题就不可能得到解决。

笔者认为,要想解决这种腐败问题,除了加大对腐败官员的治理力度、惩罚力度和从源头上选择真心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的官员以外,还应该定期对政府官员进行思想教育,通过这些思想教育,努力提高他们对腐败的抵制力。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天下无腐。(唐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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