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何以变成退休官员“后花园”?
2014-07-14 19:48:15 来源:汉网
去年10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下发以来,A股上市公司掀起独立董事离职潮。据记者统计,300余家上市公司已发布近260名独董的离任公告,其中“官员独董”120名左右,但也有不少上市公司的“官员独董”依然在职。(7月14日,新华网)

“独立董事”这次听起来格外“高大上”,其实也就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的董事。这种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本是为了避免公司股东和管理层内部控制企业,损害企业利益。但在中国,“独董”一职却似乎某些退休高官的“后花园”,通过各类途径达到“退而不休”,继续在商政两界“发挥余热”。

官员在卸任后到企业担任“独董”,或是到某协会“兼职”,归根到底都是任期内公权力影响力的延续,是更加隐蔽的“利益输送”。企业不是慈善机构,如果不是利有作图,又何必每年花个几十万上百万养一大群退休官员作“独立董事”。或是看中某些高官长年累月积累下的人脉和影响力,或是回报酬谢某些退休官员在任内为其开的“绿灯”。无论是哪一种,都是官商之间的“各取所需”。

在职官员在企业兼职或任职,退休官员在某些协会任职,都是对纯洁干部队伍和廉政建设的巨大威胁。早在2006年,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要求公务员辞职或退休后要有3年的“冷却期”,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个要求却因为各种主客观原因而无法顺利执行。无论是“不愿对老领导过多要求”还是“退休就管不到”等心态,无疑都让这个要求无法顺利“落地开花”。因此,要真正让退休官员“退休”,关键还是严格执行“三年冷却期”的规章制度要求,严厉禁止“冷却期”内的官员到企业兼职或任职。而即便已经走出“冷却期”,那些到企业任职或兼职的退休官员同样也该接受财产公示或者审计监督,接受“追责终身制”。唯有如此,才能堵死通过“独董”实现官商利益输送的链条,厘清“官商关系”。(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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