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艾艾:检察机关的新反腐,有几层心意?
2014-07-28 16:00:46 来源:汉网

    受贿“罪大恶极”,行贿“罪轻一等”;反腐工作“只做不说”,偶尔公布也使用“某某”代称,不披露真名……对这些老惯例,全国检察机关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反腐工作呈现出新变化:严查行贿犯罪,重大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重视“苍蝇”,敢打“老虎”。(7月28日    新华网)

    7月份尾巴,让我们迎来了许多部门半年总结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上半年的情况通报,数据的纷纷上升,让我们看到的是2014年反腐的强势推进在检察机关得到验证,也让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侥幸心里蕴藏的今天,让检察机关对新一轮的反腐有了新的武器,有了新的趋势,有了新的变化。

    早在以前,都会说进入纪检队伍,就如同进入了保险箱一样,信息会比人家接受得快,就算是真正的触犯了法律法规,也会因为是内部系统员工而获得“网开一面”的情况。这让笔者想到的是五六十年代,一切都靠供应的时代,倘若是家里有人在供销社工作,那么换来的一定是更多方便,似乎监察机关也扮演了这样的角色。

    查案克服“只重受贿”。 “受贿‘罪大恶极’,行贿‘罪轻一等’”的想法可能已经根深蒂固的在我们的思想中扎根,这与我们的拐卖儿童恰巧相反,是重罚卖儿童,不惩买儿童,正是因为这样的单方重罚,才会让我们拐卖儿童的市场是屡禁不止,也让我们腐败的清理是难度剧增。行贿是贿赂犯罪的重要诱因,只打击受贿而放过行贿的做法并不全面,2013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就已经明确金额,一万元就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反腐提速“只增不减”。从2014年以来,我们反腐的提速可能远远超过了高铁和动车,虽然比不上火箭的速度,但是同比大幅度的上升,还是打得我们的领导是措手不及,是慌乱不止,尤其是我们的地厅级干部们,更是成为了“重灾区”,266.7%的增长幅度看出的是成绩更是存在的问题。或许在高层的眼中地厅级干部就如同“苍蝇”一般,但是百姓接触最多的正是我们的“苍蝇”,因而提速的同时还需讲究质量。

    举措打破“只做不说”。为何中纪委的指名点姓通报会让我们的群众如此关注,这源自以往“某某”的替代,这样的含蓄批评不仅不能让领导领情,反而将其看成了腐败的动力。在今年3月最高检官方微博的正式上线,将更多的信息及时通报,极大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在刚刚出炉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暂行办法》中,更是对发布信息的职务犯罪大要案范围进行了界定,如此一来,领导们稍有不慎就会成为通报的主角。

    新的反腐,必然源自新的需要,当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够严格的管理自己和家人时,想来这样的举措新也好,旧也罢,都不会伤及你们,也不会影响你们!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