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庭上喊冤,为何喊得如此弱智?
2014-07-28 23:08:35 来源:汉网
日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深南石油公司原董事长王建彬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深圳中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年底至2012年期间,王建彬先后受贿共计700万,一审被判15年。宣判后,王建彬当庭喊出“我不服,我冤枉,我上诉”。王建彬之所以大喊冤枉的原因,竟然是因为其曾在庭审时提出,有一笔300万人民币贿赂款,因为知道不能收扔掉了。(7月21日中国新闻网)

贪官受贿被判刑,当庭喊冤,本也属于正常,然而,他信誓旦旦称自己知道不能收贿赂款,就将300万贿赂款扔掉了,让人倍感荒唐之至。

众所周知,十八大以来,倒在中央反腐厉剑的各类贪官,见得最多的是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的贪官。受贿了300万,知道其不能收将其扔掉了,这显然是在糊弄公众,毕竟 300万不是一笔小数目,贪官一扔了之,或许不觉得可惜,反正不是自己赚的钱,但不管扔在什么地方,都会引起轰动。为何在事发之前,就没有人说过捡到300万?

为何贪官喊冤喊得如此弱智,不外乎贪官知道自己罪孽深重,却还存在侥幸心理,企图寻求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想通过耍白赖逃脱法律的严惩,缺不曾想会弄巧成拙,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笑谈。

要知道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贪官耍白赖,显然是多余的,想减轻处罚,则是痴心妄想,白日做梦。

笔者认为,每位手握公权的人们,一要敬畏权力,秉公用权;二要克服自私自利思想,抛弃贪欲和侥幸心理;三要守住低线,永远做一个遵纪守法之人。(随风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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