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错背嫖娼罪19年,政府无过?
2014-07-30 13:44:11 来源:汉网
警方拿不出案卷材料,讲述的案发时间又被多方证伪,甚至还在信访复查中承认案子存在“程序错误”——此种情况下,当事人符代新起诉警方本以为“胜券在握”,没想到并非如此。(7月30日 南方都市报)

符代新表示,自己没嫖娼,怎么就被抓了?公安明明承认程序错误,法院怎么就不受理?对此,重庆市公安局在庭审答辩意见中指出,符代新是“以程序上存在瑕疵来推翻其嫖娼事实”。公安局承认了程序错误,也就证明了当年符代新获罪存在一些疑点,公安局又认为符代新是“以程序上存在瑕疵来推翻其嫖娼事实”,难道不能用这个理由来推翻其嫖娼罪么?再者,为何法院在明明有疑点的情况下仍然不受理这件案子呢?真的是法不容情么?法院什么时候如此得遵守规章制度了?难道法院只允许政府部门不按程序,不许百姓不按程序办事么?在笔者看来,这是公安局当年办的冤假错案,为了维护公安局的面子,上面领导打了招呼不允许接这个案子。

时下,某些政府部门不按规定办事却总拿规定来说事的事件比比皆是,这样既是对规章制度的一种亵渎,对群众的一种伤害,更是严重的违背了为人民服务这一总原则。这样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行为是在给政府抹黑,是在疏远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这样的行为是要不得的。

笔者认为,为了杜绝这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首先要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既然要推行按章办事,就要政府官员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这样才有公信力,规章制度才真正的有其价值;其次,政府部门的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告诉我们人民的利益最大,所以对于政府官员违规操作的案件应该打回重来,以保障人民利益为最终原则。(唐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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