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抛墓地家被强拆”,暴力执法如何治理引深思
2014-08-12 10:12:51 来源:汉网
新京报讯8月8日凌晨,河南新郑市龙湖镇107公路旁的张红伟家,被十几个不明来历的人撬门而入。睡梦中的张红伟和妻子被强行拖入一辆轿车,拉到附近一处公墓。二人在墓地被困4小时,回家时,房屋已成废墟。官方称因拆迁协商未成,曾致重点工程停工。

    从新闻中不难看出,这又是一起典型的暴力执法的案例。如何治理暴力执法,笔者认为必须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进行。

  首先必须要纠正执法队伍的执法理念偏差。行政强制法有规定: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这些都是作为法律原则明确规定下来的,体现的是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是现代社会和公众对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但在类似的多起暴力执法事件中,我们看到执法并没有遵循法律原则,没有体现法治的方式和理念。尤其是对于像今日北京“治理报停”等乱摆摊等小违法现象而言,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其次,强制只能强制物品和场所,不能强制人身。这作为一条原则是不能突破的,否则,就是以恶制恶,终非善举。新闻中,执法者动用强制手段,控制当事人人身自由长达4小时之久,以便于强拆工作得以顺利实施。是因为法律给予了执法者强制权和强制手段,但法律规定的强制的对象是物不是人。从最近几起事件看,它的诱因,最直接的爆发点就是所谓执法者与当事人存在直接的“肢体接触”。执法人员为达到强拆目的,强行控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这就超越了执法者的底线,把严肃的执法变成了人与人的直接争斗,甚至不惜动用武力,这是有违法律本意的。 

   最后我们应当建立起一个执法力度相对柔和的缓冲地带。一般类似的行政执法,是因为直接伤害了群众最为根本的利益基础。基于此,任何人都会进行对抗的。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执法人员还是一味地坚持下去,矛盾势必激化,势必发生暴力冲突,发生“不是被人打”就是“打人”的局面。就执法对抗现象而言,笔者认为,应当及时地建立一个柔和的缓冲地带。如进行情绪安抚和柔性地解释工作,亦可以今天停止执法,不采取强制措施。然后请当地政府、村委会配合,积极开展解释、劝解工作。这样做效果应该比陌生人强制执法效果更好。如果劝解解释工作仍旧行不通,再次警告无效后,再采用相应的强制手段。这样有一个时间和空间上相对柔和的缓冲地带,大多数情况下,问题解决起来容易得多。 (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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