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典严管不是校车治理的“空中楼阁”
2016-01-18 08:47:57 来源:汉网

一辆核载5人的轿车装了13个娃,2015年12月31日,河南省禹州市一幼儿园校车司机被判拘役4个月,成为该市第一个因校车超员被判刑的驾驶人。(1月17日 新华网)

河南省作为我国人口第一大省、农业第一大省,尤其是在其广大农村地区,由于适龄儿童相对较多、校车资源相对较少而带来的校车超载以及由此带来的问题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近日河南省禹州市一幼儿园校车司机因为其核载5人的轿车装了13个娃而被判拘役4个月,成为该市第一个因校车超员被判刑的驾驶人,也因此在当地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其实因为校车超员被判刑在河南省范围内已不是首次,在2015年11月4日下午,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芝麻洼乡小博士幼儿园司机庄某,因为其核载9人的轿车装了2名幼儿园学生而被判拘役2个月。当然,之前所述的河南省禹州市范围内的校车超载事件也非孤例,在此之前,媒体曾曝光“禹州黑校车被曝长期泛滥,部分超载近200%。一般的幼儿园就不说了,即便是禹州市多所示范性先进幼儿园存在违法使用黑校车接送幼儿上学的情况,且多数车辆超载严重”。当然,对于校车超载现象来说,无论是禹州市的,还是河南省的都并非特有孤例,而是在我国广泛存在的普遍问题。

校车超载现象频现难禁,难道是无法可依?其实,为了加强校车管理,我国2012年出台了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并颁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校车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要求,包括:保障就近入学、优先农村地区、强化公共交通、细化监管责任等。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在“危险驾驶罪”中增加了有关校车严重超员的条款。

校车超载现象频现难禁,难道是监管不力?就拿河南省禹州市校车超载现象为例,在2015年11月20日,禹州市召开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治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针对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问题进行全面严查狠治。如大家所想,相关领导该处分的也处分了,相关幼儿园该整改的也整改了,相关责任司机该判刑的也判刑的。

重典严管不是校车治理的“空中楼阁”。校车超载违法违规、隐患重重可谓是人尽皆知,由于校车超载而带来的悲剧也时不时现于报端、传于城市乡村的街头巷尾,但即使是在重典严管的大环境下仍然是屡禁不止。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在重典严管之前或之时,是不是还应该多做一些工作,或者说应该做好做实一些更加基础性的工作。

首先是校车超载相关常识的社会普及。我们不能假设每一名农村校车的司机对于校车超载常识尤其是法律法规人尽皆知,相关常识普及是有必要的;其次是普通民众拒绝校车超载意识的觉醒。做好任何一件涉及广大民众的社会大事,仅仅靠政府资源而缺乏广大百姓的支持,无疑是本末倒置、力量不足,争取尽量足够多百姓的支持必然是不可缺少的;还有就是政府对于校车资源不足现状的重视和支持。校车超载说到底还是因为校车资源不足,说到底还是穷,所以政府在增加足够的校车资源及其相关配置方面应该给与足够的重视、决心与支持。

在任何时候,儿童都是家庭的希望、社会的未来和祖国的花朵。校车是每天接送儿童上下学的交通工具,保证孩子们乘车上下学时的安全,是任何时候也不能忽视的问题。校车超载问题一定要治而且一定要彻治,不过我们在重典严管之前还是要做实做好与之相关的知识常识普及、民众意识唤醒和政府重视支持等工作。我们不希望与校车超载相关的、明明可以提前预防的隐患最终还是演变成了事实悲剧,即使到时候花再大的代价去“亡羊补牢”,已经发生悲剧对于我们每一个人产生的心理冲击和伤害都是难以承受的。(霍计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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