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就可以警车私用吗?
2014-10-13 10:15:32 来源:汉网

昨日,宝鸡市渭滨区神农镇茹家庄村部分村民向华商报反映,该村一名在市司法局上班的男子,一年多来开着警车上下班,且进村时车速飞快,并时常开着警笛。该市司法局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称,张某系临时聘用人员,如果调查属实后将严处。10月13日 《华商报》

公车私用这一严重的“四风”问题已经成为人们老生常谈的话题。为了遏制这一“车轮上的腐败”,国家相继出台了各项政策法规,严厉禁止公车私用现象的泛滥。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科员,亦或是个别单位的临时工,只要是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都不能把公车私用。因为公车私用不仅会加重国家不必要的财政支出,更会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愤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及正常的社会发展秩序。笔者认为,公车私用必须要严惩不贷。

虽然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明确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中央巡视组也严厉查处了许多公车私用现象,但是仍有不少人坚持我行我素,无视国家政策法规,胆大包天的自以为,公车私用,那都不叫事儿。更有些人依仗自己“临时工”的身份,胆大妄为的公车私用,认为国家政策法规对自己毫无影响,因为自己只是临时工。

近日,宝鸡市渭滨区神农镇茹家庄村部分村民向华商报反映,该村一名在市司法局上班的男子,一年多来开着警车上下班,且进村时车速飞快,并时常开着警笛。该市司法局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称,张某系临时聘用人员。临时工就可以如此胆大妄为的公车私用吗?笔者认为,张某如此明目张胆的公车私用,与其上级部门市司法局有直接关系。虽说是临时工,但是也要遵纪守法。临时工不能成为公车私用的借口。

一年多来开着警车上下班,俨然警车已经成为他们家的了。市司法部门放纵张某的这一行为,凸显了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临时聘用人员,照样要遵纪守法,公车私用这是严重的违纪行为,不可不惩治。(杨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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