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管好“司机”的领导不是好“临时工”
2014-05-26 19:02:53 来源:汉网

购买假发票、虚开加油发票,再以领导名义进行报销……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河南新安县一名司机竟骗取公款47万余元。近日,河南汝阳县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该司机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根据当地纪委通告,该司机的“领导”也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专家认为,司机“有疾”,多半源于领导“有病”,防止“搭便车腐败”还须约束领导干部权力。(新华网5月25日电)

这样的消息可以说是大快人心。人们奔走相告:司机乱搞 领导也要遭,妈妈再也不担心“临时工”背黑锅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临时工”成了“替罪羊”的专用名词。也许是前几年城管野蛮执法的负面新闻频现开始吧,其他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都学会了“临时工”策略——出了负面新闻就拿“临时工”顶责。拿“临时工”说事儿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充分说明其管理者没有社会担当。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终端的问题就是领导的问题,看不出问题是最大的问题”,“部下素质低不是你的责任,但是不能提高部下的素质是你的责任。” 此案中的司机不是临时工,是编制内的,所以法院一审判处其贪污罪,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假若司机不是编制内的呢?是不是新闻报道中又会多一句“系临聘人员”?

就算是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出了问题其管理者也应该要承担领导责任。无论是何种用工形式,下属犯事其领导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少考核时政治审查不严、日常管理教育缺失、管束不力。这不是一句“系临聘人员”能免责的。合同制用工也是正式用工,怎么能算临时聘用?若几年的合同算是聘用,那几十年的合同(考任制的领导干部)岂不是也算“临时工”?

领导有问题,拿“临时工”说事儿,这毫无技术含量的招式“用烂了”,就有人拿司机、志愿者、合同制员工等替代“临时工”了。毋庸置疑,任何行业里都有个别素质低下的人,司机、志愿者也不例外,但就应该拿这些人来说事儿吗?这实质上还是“临时工策略“。对待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和行为,就应该严厉查处。就像专家所说,司机“有疾”,多半源于领导“有病”。(林四维)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